【買滿五年二手房交易費減了80元】
買房人詹先生近期看上了方莊芳城園一區一套122平方米的三室兩廳,最終以300萬元成交。但就在詹先生準備簽約和過戶付款的時候,他卻獲知,除了原有的房款和稅費、房屋中介的傭金外,他至少還要再準備三萬元的個人所得稅。對此,詹先生表示無奈,剛剛才出臺住宅交易費用減免的政策,還沒開始實施呢,二手房交易的稅就上調了,雖然總價300萬的房子多出三萬顯得不多,但對于貸款買房的工薪階層來說,一次性多支付三萬元確實會讓他有些力不從心,原本計劃好的裝修等支出都得讓步調整了。
二手房交易減免費用尚未實施 納稅率先增加 買房人購房成本再次提高
3月26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中,市地稅局和市住建委再次明確: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1999〕278號)的規定,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個人所得稅,五年以上非家庭唯一住房以及五年以下住房交易一律繳納個稅。繳稅方式為原價和出售價20%差額征收或出售價1%全額征收兩種,但必須與營業稅采取同方式征收。
但實際上,在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無論是否是自用、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只要符合五年以上時限,過去一直以來都免征個人所得稅。而新的公告堵住了這一漏洞。詹先生說,他要買的房子恰恰是賣房人在2005年買的,已經滿了五年,按老規定是不用交個人所得稅的。但是,有了新規定后,由于此處住宅不是原業主的唯一居所,所以還需要繳納總價1%的個稅,即三萬元整。
近日,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減免一系列住宅交易的費用,但是根據經紀機構測算,這些減免的費用少的只有80元,最多的只不過525元,這和增加的稅收負擔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減免不足百元的費用尚未執行,增加數萬元的稅收已經開征,顯然,個稅仍然會被轉嫁到買房人的身上。
對此,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表示,住房交易手續費原本也就是幾十元、幾百元的事情,減免這部分交易費對減輕消費者的購房負擔并不會起到實質性作用,對二手房交易也不會有太大影響。但第三輪調控,房貸門檻的提高,部分交易稅的上調,使得二次轉讓環節的稅收接近甚至超過房價的10%,消費者的購房成本有所加重。此外,房產稅現已在上海、重慶試點,將來也將在全國推廣,要想切實減輕消費者的購房負擔,僅僅靠減免部分交易費是遠遠不夠的,而是應該盡量減免一些交易環節的交易稅,比如營業稅、契稅、房屋出租綜合稅等,讓自住型購房人享受到真正的實惠。
市場上同時存在需繳個稅和無需繳個稅兩種房源 或帶動二手房價小幅上調
雖然目前市場成交量低迷,二手房價格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出現部分降價的區域和房源,但有市場分析人士指出,鑒于對個稅繳納的規定,市場中必然存在需繳納個稅和無需繳納個稅兩種房源存在,個稅的繳納對于賣房人來說不但壓力不大,相反,還有可能帶動局部優質房源價格的上浮。因為,同樣的兩套房源,需繳納個稅的房子比無需繳納個稅的房子,買房人的總支出會增加,從另一方面可以理解為,需繳納個稅的房子均價稍高于無需繳納個稅的房子,因此,不排除出售無需繳納個稅房子的賣房人抬高自己的售價的情況,拉平市場成交總價,從而造成二手房價的上升。該分析人士指出,雖然目前二手房市場不存在價格上漲的基礎,但從市場價格維持穩定,交易量逐步恢復的態勢看來,不排除該情況的出現和逐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