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河東寶塔路附近的宋女士反映:去年10月30日,她在位于芙蓉路的新城庭院買了一套房子,但因房子質量問題,到現在一直無法裝修。7月12日,她專程從深圳趕回來裝修,事隔這么久,建筑商也未對其進行維修。對此,湘潭在線記者聯合湘潭晚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業主:70戶有質量問題,不敢裝修
8月19日,記者來到新城庭院小區。“看房時,我發現墻壁有漏水痕跡,上面的粉刷泥沙還往下掉。一打聽才發現,許多鄰居都出現了類似問題。我們怎么敢裝修啊?”宋女士邊說邊遞給我們一份材料。
這是一份新城庭院住戶聯名信,簽名的人有70戶。信上寫著,該樓盤房子出現漏水、內墻空殼、干裂、未裝飄窗護欄等現象。我們實地走訪后發現,一樓某住戶確實存在漏水問題。但當我們提出要去宋女士家看房時,卻遭到了物業方的拒絕。
對此,宋女士出示了一份湘潭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質監站”)8月3日簽發的整改通知書。以上質量問題,在整改通知書里都得到了承認。
整改通知書還提到,要求對方在10天以內,也就是8月13日前解決。但宋女士反映,直到8月20日,除護欄之外,房子沒出現其他任何動靜。
質監站:房屋驗收合格才能交房,限其整改質量問題
宋女士說,她至今都沒看到房子的驗收合格證明。“我請他們把驗收合格證給我看一下,他們委婉地拒絕了。”宋女士說。除此之外,宋女士還向我們反映了一個情況。新城庭院在2009年10月28日時,通過報紙向房主們發布了一個收房通告。而竣工日期一欄卻顯赫地寫著“2010年6月9日”。
這是怎么回事呢?為此,我們來到了質監站。對此,綜合辦公室的王主任表示,房子竣工之后才能驗收,驗收合格才能交房。新城庭院的做法不合理。
在質監站,宋女士也未能看到新城庭院的驗收合格證明。而對于要求建筑商在8月13日前維修房屋,卻遲遲未動工一事。質監站的負責人表示,在天氣允許的前提下,將責令他們在三天之內整改到位。
律師:新城庭院做法違約,可要求對方賠償
“我們辛辛苦苦存錢買房,結果房子不僅有質量問題,整改時也不負責。開發商應該給我們一個合理交代。”宋女士氣憤地說。為此,她咨詢了湖南晶石律師事務所的屈素青律師。
屈律師表示,根據雙方合同約定,房子必須取得驗收合格證,才能交付給房主。但直到現在,宋女士都沒有看到驗收合格證明。新城庭院的做法是違約的,可以根據合同第十條,要求對方給予賠償。
對于違約一事,宋女士要求新城庭院給她一個合理的答復。否則,她將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