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續車位費得交一年物業費
想續交車位費就得把一年的物業費都交了?如果不捆綁,就得小心您的車位了。
3月10日,家住沈陽市鐵西區富云花都的業主李萍(化名)說,小區物業規定,續交車位費的時候必須將一年的物業費交清,“我覺得這就是變相強迫我們業主。 ” 續交車位費還得同時交物業費
業主李萍說,不久前她曾經聽鄰居說,現在去續交車位費時還得把物業費也交了,1年的物業費必須一次性交清。“后來我就給物業公司打電話了,他們說確實是這樣,我讓他們拿出法律依據,他們也沒有。 ”李萍說。
李萍坦言,這種做法讓她感覺“心里堵得慌,就感覺是被強迫的一樣。”她說,物業公司的服務并不讓她感到滿意,這個小區現在屬于開放式的,她開車進出小區還曾發生堵塞現象。
記者實地來到富云花都小區,數位居民均表示,園區內車輛的停放確實顯得有些混亂,一些有車的業主說,也聽說了捆綁交費的事情。 捆綁收費只是因為“公司就這么規定”
3月10日,記者以業主的身份與富云花都所屬的物業公司取得了聯系,對方承認目前執行了捆綁收取兩費的做法,但卻無法拿出這樣做的相關法律依據。
記者:車位費和物業費捆綁在一起交啊?
工作人員:啊,對!
記者:交多少時間的呢?
工作人員:物業費是一年的,車位費你愿意辦一年或者半年都行。
記者:必須得捆在一起交嗎?我單獨交不行?
工作人員:現在車位太緊張了,車位等著要的(人)太多了。
針對捆綁兩費一起收取的做法,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并非因為物業費收取困難所致,而是再次強調現在需要車位的人非常多。
昨日,記者采訪了遼寧華京律師事務所孫妍律師,如果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合同上約定是捆綁交費,是合理的。如果業主沒有簽這樣的捆綁合同,則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