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主反悔加價,買家該如何維權。“房主反悔了!可我們當時兩證不全的情況下簽的合同,該怎么維護權益啊?”近日,購買了二手房的田先生遇到了一件很麻煩的事情。而這樣的“麻煩”在二手房交易中頗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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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合同時兩證不全 房主現要加價
今年8月份,田先生看中了位于河定橋附近的藍天親水灣的一套房子。“當時房子還沒交付,產權證、土地證都沒有,我們比較急,覺得應該不成什么問題,就跟房主簽了合同。”田先生說,“誰知道房主現在反悔了,要我們加5萬塊錢,否則就付我們5萬塊違約金,把房子收回去。”
那就把房屋退回去好了,不用加那5萬塊錢,還可以賺5萬塊錢違約金,這樣豈不就相當于賺了10萬?如果你這樣想就大錯了特錯了。“當時親水灣二手房的價格一平米才不到八千,現在都一萬多了。你看現在房價漲得多高,他現在把房子收回去,我們就錯了最好的購房時機啊!不過,這也是他反悔的原因。”
“就是因為沒有兩證,我們想維護權利也沒辦法。”田先生一句話說出了這個“麻煩”的要害。
買方最終多“啞巴吃黃連”
“這種情況并不少見,應該說還很有代表性。”網尚置業有限公司區域經理毛勇介紹,“特別是在這種二手房價格漲勢較高的市場下,房主為了獲得更多的利潤,出爾反爾,有的是雙方談妥之后第二天就跟你反悔的,有的是簽了合同后要反悔的,情況多了。”
賣方要反悔,買方就沒任何辦法了嗎?據毛勇介紹,這種情況下,買房最終多“啞巴吃黃連,有口難言”。“從我們經歷過的案例來看,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買方吃虧。一方面價格飛漲,買方因此錯過最佳購房時機;另一方面,買方在簽了合同后就著手裝修,現在人家要收房子了,裝修豈不是都白做了?”毛勇說。
“主要是因為合同是在兩證不全的情況下簽的,對賣方的約束力不是很強。”毛勇表示,“除非有一種情況,就是買方有足夠證據證明該房屋的兩證隨時可以辦下來。”
律師支招 看準合同搶得先機
“價格瞬息萬變,看準了還不趕緊買,再說,都不是你一個人在買,幾家搶一套,誰還管兩證全不全?”剛剛“搶”了一套二手房的劉女士坦言。
如何既能及時買到房子又能遠離這種“兩證不全”房產糾紛案?
“還是要在合同上下功夫。不管是買方還是賣方,只有在看準合同的前提下才能搶得先機。”天之權律師事務所戴紅軍支招,“比如,在跟房主簽購房合同時,單獨就兩證問題再簽一個補充合同,對將來有可能發生的糾紛情況事先約定解決辦法。”
分析
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上市交易,必須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也就是說,田先生拿著這種沒有執行現行相關規定前提下簽訂的合同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的。遠離此類糾紛的最好辦法仍是,正規購房,遠離“兩證不全”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