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人將房款付清或辦妥分期付款手續后,就要到房產商指定的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合同。
帶好下列證件:
1、與房產商簽訂的“購房合同”
2、購房付款發票
3、身份證。
4、支付物業管理費。
5、區房地產管理處辦理產權的收據。
物業管理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為某物業的業主或業主選舉產生的物業管理委員會,乙方(受委托人)為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項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產名稱,坐落位置、面積、四周界限。
3、管理內容。即具體管理事項,包括: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園林綠化養護和管理;清潔衛生;車輛行駛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規定的其他物業管理事項。
4、管理費用。即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費。物業管理的收費情況比較復雜,不同的管理事項,收費標準也不同。有的收費項目是規章明確規定的,如季節性的供暖收費;有的收費項目是同物業管理委員會洽談決定的,如停車場的停車費,這些收費,能明確的內容都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5、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合同期限。即該合同的起止日期。
7、違約責任。雙方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各自所應承擔的責任。
8、其它事項。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其他未盡事宜,如風險責任、調節,合同的變更等。
中國六城市居民逾三成對物業管理不滿意
晨報訊 10月25日消息:近日,中國社會調查事務所在北京、上海、廣州、天津等6個大中城市對1200位所居住房屋有物業管理的居民做了專項問卷調查。結果有34%的被調查者表示對所在住所的物業管理“不滿意”;37%的被調查者對所在住所物業管理滿意度“一般”。
被調查者對于物業管理的不滿意點主要集中在六個方面。一是房屋出現問題,物業公司維修不及時,占81%;二是物業公司的防盜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占74%;三是由于某些住戶不交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不向全體住戶提供服務,占67%;四是公用設施不到位,占55%;五是物業公司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占40%;六是物業公司亂收費,占29%。
深圳九成人不知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晨報訊 深圳市民對與其生活息息相關的物業管理了解多少?滿意度又如何?據一家市場研究咨詢公司進行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超過九成人不清楚自己的住宅是按照哪一類哪一級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收費的;有近六成的人認為目前的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可以接受;最引人注目的是,市民對于有關部門正準備把一攬子收費改為分項收費的做法并不認同,超過五成人希望維持一攬子收費。九成人不知物業管理收費標準。據悉,此次接受調查的人群中,有33%的市民不知道自己的住宅每月要交多少物業管理費,有91%的市民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按照哪一類哪一級的收費標準繳納物業管理費的。調查中,有70%的市民希望物業公司提供個性化服務,并有70%的人表示可以承受由個性化服務增收的費用。這一結果表明現在的物業管理個性化服務不多,市民在這方面的需求卻很大。
另外,對于物業管理公司將小區內的公共設施對外經營,或出租所產生的收益,有72%的市民認為物業公司不應獨占,應與業主共同分享。
浦東新區推出“菜單式物業管理”
上海凌兆11村、12村是動遷小區,共有13.8萬平方米,業主的收入普遍較低。這些小區的物業管理一直在低收費、低服務上運作。實行分等級收費會不會有難度?一開始誰也拿不準。當地的房地辦事處先會同物業公司、業委會、街道居委會,與業主進行了座談,征求居民的意見;浦東新區發展計劃局物價處又多次考察,最終該小區選擇實行三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