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兩種簽約模式:業主委員會作為委托方、業主作為委托方。 (二) 關于業主履行義務方面的糾紛 1、業主有哪些義務: ① 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② 遵守業主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
(一)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兩種簽約模式:業主委員會作為委托方、業主作為委托方。
(二) 關于業主履行義務方面的糾紛
1、業主有哪些義務:
① 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② 遵守業主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③ 按物業的規劃用途和目的,正當合理使用物業;
④ 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⑤ 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⑥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⑦ 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⑧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2、此類糾紛的主要表現:
① 業主不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或專項維修資金方面的爭議;
② 業主違反業主合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有關規定,亂搭亂建、亂停亂放、亂拆亂改等妨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環境衛生、侵害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行為引發的爭議。
3、案例分析八:業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委托合同對物業內的業主是否有約束力?
案例分析九:贈送的閣樓、花園,業主能否不交物業管理費?
(三) 物業管理公司履行義務的糾紛
1、物業管理公司有哪些義務:
① 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② 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
③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應當做好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有關資料的交接工作;
④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⑤ 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⑥ 接受業主會、業主委員會、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⑦ 接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⑧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2、此類糾紛的主要表現:
① 物業管理公司不依約提供服務的爭議;
② 關于發生盜搶傷害刑事案件,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爭議;
③ 物業管理公司拒絕接受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以及維修基金管理與使用情況的查詢引發的爭議;
④ 物業管理公司不按時公布財務帳目引發的爭議;
⑤ 業主違規裝修,物業管理公司為盡制止義務導致相鄰方受損引發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