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物業公司的話題討論的太多太多!可是隨著新樓盤新小區的不斷崛起!各類非正規物業公司甚至所謂正規的物業公司!不再是小區業主的好管家!卻逐步轉變成了小區狼! 自從小區開盤的第一天起!自從業主拿到第一天鑰匙起!小區類張貼的各類廣告!鋪天蓋地而來!您是否在
有關物業公司的話題討論的太多太多!可是隨著新樓盤新小區的不斷崛起!各類非正規物業公司甚至所謂正規的物業公司!不再是小區業主的好管家!卻逐步轉變成了小區狼!
自從小區開盤的第一天起!自從業主拿到第一天鑰匙起!小區類張貼的各類廣告!鋪天蓋地而來!您是否在拿到鑰匙后!就不停的受到各類電話的騷擾!裝飾公司的!地板的!油漆的!櫥柜的!賣馬桶的!賣電視的!甚至賣菜刀的!您很好奇吧!為何這些商家的耳目如此的靈通!你可知道!你的電話以及你鄰居的電話!早被物業公司制定成冊!以千元每份的價格賣給了N個商家!你可知道!您的好管家!現在連印刷都開始做了!
眼下,在市區一些黃金地段小區的樓頂,聳立起不少廣告牌,走在街頭,大大小小的臨街墻體廣告撲面而來。對于發布廣告的商家來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發布廣告需支付相應費用。
據廣告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市區很多商品房小區都有廣告位,小區檔次越高,特別是臨近城市主干道,費用越高,長虹路某高檔小區的一幅廣告牌一年的租金達到10萬元,而在漢江大道沿岸的一些高檔小區,廣告外墻的價格可能會更高。 此外,很多醫院、商家到小區進行會診、商業促銷等,物業公司都要收取數百元不等的費用。
收益是筆糊涂賬
“不知道”“沒操過那心”,記者就小區廣告收益去向詢問業主時,大多業主如此回答。他們不知道自己也是小區廣告收入的受益者。
小區廣告收益,到底該由誰收取,又由誰支配,這筆錢往往算到了物業公司或開發商的賬上。至于花到哪里,業主們更是一無所知。
據知情人士介紹,小區的外墻廣告在前期就被開發商賣出去了;小區內的一些廣告,則是后期被物業公司“開發”了出來。
收益應歸業主共有
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最新司法解釋明確給出答案: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外,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都屬共有部分。
“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市物業協會副會長楊建華表示,公用部位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物業公司可代為經營,在扣除合理的成本后,收益應歸業主共有,比如小區的公共墻壁、樓道廣告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