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維修、更新的費用,按照下列規定承擔: (1)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費用,由業主承擔; (2)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費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依照規定設立維修資金的,在物業維修資金中列支。 (
物業維修、更新的費用,按照下列規定承擔:
(1)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費用,由業主承擔;
(2)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費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依照規定設立維修資金的,在物業維修資金中列支。
(3)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依照規定設立物業維修資金的,在物業維修資金中列支。 住宅的共用部位、共同設備和公共設施屬人為損壞,其維修、更新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責任編輯: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