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突然消失之類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充分暴露出業委會制度的脆弱、物業公司進駐機制和退出機制的不完善。 繼北京美麗園事件之后,北京海淀區碧興園小區又上演了一處物業公司突然撤離事件,從去年12月27日到現在,該小區的管理已陷入癱瘓。據記者目擊,該小
物業公司突然消失之類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充分暴露出業委會制度的脆弱、物業公司進駐機制和退出機制的不完善。
繼北京美麗園事件之后,北京海淀區碧興園小區又上演了一處物業公司突然撤離事件,從去年12月27日到現在,該小區的管理已陷入癱瘓。據記者目擊,該小區已經污水成冰,垃圾成山。(1月3日
《新京報》)
這類事件幾乎似曾相識:業主不滿意物業公司服務而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因業主欠費導致服務質量下降,繼而導致矛盾升級物業公司突然撤離。應該說,此類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充分暴露出業委會制度的脆弱、物業公司進駐機制和退出機制的不完善。
如碧興園小區,原來的業委會共有七人,其中五人辭職,另外兩人已搬走。一個為業主代言的機構竟然如此四分五裂,難怪物業公司敢于突然撤離,小區會陷入癱瘓。說到底,造成今日之困境,既與業主選舉業委會成員不審慎有關,也與相關約束機制缺乏對物業公司的約束有關,致使業委會散伙,物業公司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最受傷的只有業主,尤其是按規定交納物業費的業主。
目前的現實問題是,一是一部分業委會有名無實,很難有效發揮作用;二是一部分業委會有權無責,缺乏監督和約束。這樣導致的結果便是,業委會缺乏對物業公司的有效監督,物業公司就可以為所欲為。
筆者認為,即使部分業主存在欠費等問題,即使業委會名存實亡,那也不是物業公司突然撤離,讓小區陷入垃圾成山的理由。而對于業主欠費等問題,物業公司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況且已有先例。物業公司之所以進出自如,充分說明目前的物業管理門檻還處在一個比較低的層面,相關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還處在一個若有若無的狀態,全憑物業公司的良心辦事。
碧興園有業主問: 沒有了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突然撤離了,滿樓道都是垃圾,找誰呢? 說實話,在無管理的情況下出了問題找誰確實讓人頭疼。而且,碧興園業主目前面臨的只是垃圾問題,如果面臨漏水、停電,或者更突發的事件一旦發生,后果更是不堪設想。那時候,找誰?誰能真正解決問題一時還真是大麻煩。
根據北京市建委發布的《關于住宅物業項目交接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對于違反有關規定的物業管理企業,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停止資質并限期整頓,整頓期間限制其參與物業管理投標。相信,擅自撤離碧興園的道格物業管理公司也會受到相應處罰,但是再嚴厲的處罰也難以彌補業主心中的痛。而且小區的后續問題也可能說不清道不明。顯然,我們離一個健康有序的物業管理市場還有很遠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