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問一下租房物業費的問題,承租人和出租人,誰繳納物業費?房主的物業費由房主自己交,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這筆物業費該由誰來承擔呢?一方不繳納另一方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如果合同里什么也沒說,就由出租人來交,但是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物業管理費了。
參考法條: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
《合同法》第六十條。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遵守物業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并且該合同經過了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么出租人就將其與物業公司的債權債務轉讓給了承租人,承租人應當向物業公司履行這部分權利義務。如果承租人沒有付物業費,就應向物業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八十八條。
2、物業公司能否要求出租人付款?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由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而且得到了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么物業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則物業公司還是有權要求出租人付款的。
也就是說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的約定,必須要得到物業公司的確認。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這個約定沒有得到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么這個約定也只能對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約束力,而對物業公司不發生效力,出租人必須對物業公司承擔責任。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八十四條。
3、物業公司索款時,出租人客采取的措施?
(1)如果物業公司向出租人追討物業費,出租人應當怎么辦?
如果出租人已將租賃合同交給物業公司備案,并取得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絕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物業費。
當然,為了以后順利地繼續出租房屋,出租人也可以先繳納,再向承租人追繳,并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八十八條。
(2)如果承租人沒有繳納物業費,出租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承租人不繳付物業費,出租人應當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出租人可以中止租賃合同并通知對方,以承租人支付的預付租金和保證金支付欠繳的物業費。
在法律中關于這方面的規定很清楚,如果房主和租房者在這方面有糾纏,在必要的條件下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