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小區的業主都面臨空置房交納全額物業費的問題
很多物業公司表示,何為“空置房”難以界定
各方呼吁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
市民吳先生:我是省會麗日傾城小區的業主,我去年6月1日預交了一年的物業費。今年3月1日實施的《石家莊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連續三個月以上無人居住、使用、裝修空置的物業,空置期間按百分之二十交納物業服務費。”
因為今年上半年我們不準備在小區住,所以前幾天我去找小區物業,要求退回今年3月1日至6月1日期間的物業費320多元,可物業說“不能退”,理由是沒法界定我的房子是不是空置房。那么,到底怎樣才算是“空置房”呢?
記者調查
業主要求減交費用遭拒
去年6月1日交房后,吳先生向麗日傾城小區物業預交了一年的物業費,數額約為1600元。此后,吳先生一直沒打算裝修這套毛坯房。
得知“房子空置三個月只交納20%物業費”的規定后,吳先生掐指一算,從今年3月1日到6月1日,三個月可以要回320多元。3月9日,吳先生找到小區物業詢問退費事宜,卻被告知“不能退”,理由是沒法界定“空置房”。
吃了閉門羹的吳先生想不明白:“6月1日之前,我的房子既沒住人也不裝修,不正是空置房嗎?我多交的幾百元物業費怎么就不能退?”
空置房多數涉及新小區
與吳先生的遭遇類似,國大全城小區業主齊女士也表示,她也面臨空置房退費難的問題。
齊女士說,去年10月份交房后,她們向物業交納了一年的物業費。今年3月份,新房子裝修完后的半年里,新房子都不會住人。
“我們的新房要空置半年,按規定不用全額交納物業費,應該給我們退還80%。”齊女士向物業提出這一要求后被拒絕。
記者走訪中發現,很多新小區的業主都面臨空置房交納全額物業費的問題。
對此,石市物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石家莊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以下簡稱修訂案)3月1日實施后,該協會接到很多反映此問題的咨詢,咨詢者絕大部分都是新小區的業主。
物業稱“空置房”難界定
對于“足月”空置房少交物業費的問題,吳先生所在的麗日傾城小區物業一名辛姓經理表示:“是不是空置房,不能靠業主或物業口頭來定。怎么才算是空置房,怎么才算是空置三個月,目前還沒法界定。”
記者隨后走訪調查了省會十余家物業公司,大部分物業公司對何為“空置”的理解各不相同,且大多表示不會為提出減交物業費的業主“放行”。
裕園小區物業一名負責人表示,“如果想要享受減交政策,業主該如何申請并辦理手續?物業是否要斷水、斷電、斷氣?萬一業主偷偷回來住,物業如何監督、懲罰?”
國大全城小區的皇冠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則稱:“希望有具體的實施細則作為依據,物業和業主才不至于產生疑問甚至糾紛。”
部門回應 或將制定配套實施細則
據介紹,《修訂案》“房子空置三個月只交納20%物業費”的條款中有“物業服務合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的內容。
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楊榮艷律師認為,這增加了該條款的彈性空間?!缎抻啺浮穼嵤┖?,業主和物業簽訂服務合同時,如覺得《修訂案》關于“空置房少交物業費”的相關條款不太好執行,可自行協商并進行約定。
記者從石市房管局物業處和石市物業協會了解到,為讓政策更好地實施,他們已經將這一問題上報給相關部門,可能會制定條例實施的配套細則,詳細規定空置房的界定標準、如何操作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