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關于物業服務收費矛盾的探討,物業服務收費問題是當前物業管理行業中矛盾比較突出,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都十分關心的問題。
物業服務收費問題是當前物業管理行業中矛盾比較突出,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都十分關心的問題。解決收費問題引發的各種矛盾糾紛,規范收費行為,推動收費向市場化方向發展,是目前行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試圖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確定的原則和方向,從物業服務收費存在的問題、解決思路、理論和實踐探索等方面,從價格構成要素分類定量、從業人員勞動定額等思路出發,探討如何通過加強收費政策指導,規范收費行為,引導收費市場化的發展方向,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規范發展。
一、對物業服務收費矛盾糾紛的成因思考
《物業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隨著業主法規意識和權利意識的增強,以及對物業服務需求和關注程度的提高,物業管理行業(以下簡稱行業)中的一些矛盾暴露出來。在行業物業服務收費(以下簡稱收費)過程中,矛盾糾紛數量較多,且上升趨勢明顯,就是其體現。造成收費矛盾的原因很多,如規劃建設環節的遺留問題、水電氣費代收代繳問題、社會治安問題、業主大會的成立與運作問題、業主間的相鄰糾紛問題等等。我們認為,收費矛盾糾紛多的內在原因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消費市場不成熟是收費矛盾糾紛多的主要原因。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主渴望享受更高質量的物業服務,但是,物權意識的不健全和消費心理的不健康,使業主對物業服務普遍缺乏理性的認識,造成了多方面的問題。
首先,物業服務的商品性質、功用和價值認識不到位。物業服務作為一種商品,其價值主要表現為改善和優化物業的環境、保障物業區域的良好秩序、降低物業的折舊率。對此目前很多業主尚未認識:一方面希望通過物業服務改善環境、秩序,同時又不主動關心維護這些環境、秩序;一方面希望物業服務降低物業的折舊率,同時又不愛惜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業主的自身行為與主觀意愿相脫離,物業服務的價值便不易得到充分體現。反映在收費環節上,認識不到購買物業服務是一種客觀需要和長期需求,是實現所購物業價值最大化的重要途徑。因此,花錢購買這種消費的主觀意愿不強烈,消費心理不成熟,交費往往是被動的,且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左右。例如有些業主拒交、拖欠服務費,沒有原因,就是覺得物業管理沒有用,花錢養了一批閑人;有些業主期望通過拒交服務費迫使開發商解決遺留問題,等等。業主拒交、拖欠服務費,取得眼前利益的同時,產生物業環境水平下降、物業折損加速等損失,也導致企業入不敷出而降低服務質量。可以說,由于對物業服務商品性質認識上的偏差,是造成收費矛盾的主要原因。
其次,物權意識不健全,物業價值形成不了解。業主購買物業后取得了對房屋專有部位的所有權和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是全體業主的共同責任,全體業主應當是“共同購買、共同消費、共同受益”。但是,由于物權意識的不健全導致責任意識缺乏,不能從履行業主義務的角度去對待這種消費,造成業主與企業在收費問題上關系緊張,并引發一些特殊的矛盾。例如爭議較大的“未入住業主是否應當交納全額的物業服務費”,多數業主主張在入住前沒直接享受物業服務,應當少交或不交服務費。這種觀點實際上就是物權意識缺位,義務觀念缺乏的反映。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狀況,是物業價值構成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其價值估計約占專有部位價值的25%左右,它是實現物業使用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此因素與物業同時形成,但卻是變化的,要保持和優化原有狀態需要不斷投入,且與投入成正相關。這是許多業主沒有理解、認識或者重視的。從與可比商品汽車的維修養護來看,其長期總費用占購買時的20%左右,作為個人財產的汽車,其維修養護支出,消費者會無可爭議的自愿付出,而體現在共有財產的物業服務上,其消費意識就相去甚遠,反映出消費心理的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