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物業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付出的費用的叫物業管理費。
案例:陳女士10月份購買了丁字橋某小區的一套二手房。房子已經辦理過戶手續,房款也交給賣方。可讓陳女士郁悶的是,前兩天物業來催收物業管理費,當她打電話給賣方時,他卻以自己很長時間沒住了為理由拒交。而陳女士當時結款時,只把水電天然氣給結了,忘了物業這回事了。現在應該采取怎樣的方式討回公道?
解析: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天然氣、水、電費長期拖欠,尤其是某些高檔住宅,物業管理費用比較高,幾年下來費用不小。而在二手房過戶后,如果買賣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新業主無須承擔前業主的債務,新業主承擔前業主債務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新業主須落實前業主是否有拖欠與房屋有關的債務,債務費用是多少等問題,以免將來發生糾紛。出現糾紛再訴訟時,再想要擺脫前業主的債務已是很困難的了。
建議:買房人在辦理過戶前即結清所有的費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交接之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