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糾紛中 業主常成被告
前不久,象山的錢女士和小區里的不少業主一起被物業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拒繳物業費。
如這般業主坐上被告席的情形,在物業糾紛案件中很常見。業主與物業發生糾紛后,常以拒繳物業費的方式對抗,鮮有通過業委會與物業公司談判或協議的方式來主 張權利。在象山法院審理的該類案件中,除一起是由業委會作為原告起訴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損失外,其余案件均由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原告起訴業主支付物業費。
法官解讀:其實業主維權的合理方式,應該是通過業主委員會來進行。物業費的繳納主要根據雙方合同來約定,除非存在合同無效情形,比如合同虛假或者內容違法,業主可以不繳納,否則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房屋有質量問題
拒繳物業費法院不支持
房子質量有問題,讓物業管理公司來處理,一直沒處理好。這讓象山的陳女士有些生氣,她覺得這屬于物業的責任,物業沒做好,自己就不應該繳納物業費。這一拒 繳,就持續了三年。物業跟陳女士溝通了七八次,都沒有結果,最后雙方鬧到了法庭上。象山法院經審理認為,對于房屋質量問題,陳女士應向開發商提出,不能以 此為由拒繳物業費。
法官解讀:將房屋質量、鄰里矛盾等,歸咎到物業管理公司身上,是很常見的現象。這是因為業主對物業服務范圍比較模糊而造成的誤解。根據國務院2007年修改的《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公司的主要職責在于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如果將房屋質量、財物丟失、違章建筑搭建等開發商、城管或其他部門負責的問題,全部歸咎于物業公司,一律以拒繳物業費的方式進行維權,并不能獲得法院支持。
財務不透明
物業服務不到位惹糾紛
“物業費、房租收了多少?小區停車費花到哪里了?物業管理公司在財務上從來是遮遮掩掩,我們當然有理由懷疑。”一位業主在法庭上當庭質問物業。小區公共收益不清晰、物業財務不公開透明,常常成為物業服務中矛盾的焦點。
“部分物業公司服務理念有偏差,盲目追求利潤,收費與服務質量不相符,而且不同程度地存在財務收支不透明的問題,同時物業收費大多采取包干制形式,導致服務水平難以量化衡量,造成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激化。”一位業內人士說。
法官解讀:業主需要理性維權,及時固定證據,而非單一、消極地以拒繳物業費形式應對。一個巴掌拍不響,此類物業糾紛的產生,也說明了一些物業管理公司確有 服務不到位的現象。處理此類問題,需要推動業委會的建立及有序運作,充分發動業主委員會來維護業主權益;同時,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建立順暢的糾紛解決機 制,由業主委員會將所涉糾紛分類,向相關部門協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