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春蘭花園、翠湖山莊之后,梅苑小區物管交接也遇尷尬
新舊物管小區內列隊對峙新物管進駐,舊物管不肯撤出,昨天上午,廣州再度發生物業管理權交接糾紛,廣州大道北梅苑小區業委會依法招標的物業管理公司因此無法順利接管小區。這是國務院出臺《物業管理條例》后,廣州首宗物業管理權交接糾紛。
發展商:
業委會不能代表業主利益
昨天上午9時半,梅苑小區新物管———和順物業管理公司保安列隊進入小區,舊物管———云山物業管理公司保安則在另一旁列隊,雙方沒有形成正面沖突。
隨后,物業管理權交接糾紛的“主戰場”轉移到會議室。10時,白云區房管局物業管理科負責人和京溪街街道辦事處主任召集了發展商———云山實業公司、舊物管、新物管的負責人以及業委會主任召開了現場會議,舊物管與業委會的對峙由此轉變成了“口水戰”。
會議首先圍繞業委會的合法性問題展開激烈爭論。發展商云山實業公司的負責人表示,業委會委員沒有繳納管理費,因此沒有資格當業委會委員,也不能代表大多數業主的利益,希望有關政府部門暫時停止業委會委員行使權力,重新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委會。此外,根據物業管理有關規定,小區在沒有取得綜合驗收前,應委托云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
白云區房管局物業管理科唐科長立即表態,業委會的成立和物業管理的招投標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定程序進行的。如果發展商認為業委會不合法,可通過法律途徑起訴。
京溪街街道:
新物管暫不得進駐小區
新物管和順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劉建新則表示,和順物業管理公司參與梅苑小區物管招標,并且成功中標,是合法的,現在按照合同規定如期進入小區是履行合同職責,也是合法的。
京溪街街道辦事處林主任則再三表示,我們承認業委會招聘新物管的合法性,但我們說的話不能算數,我們也不是執法機關,現在出現糾紛,舊物管和業委會雙方應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在仲裁結果出來之前,新物管暫時不得進駐,在仲裁期間,雙方都不得再給小區人為地添亂。
會議到中午12時仍沒有最終結果,在業委會和新物管的再三要求下,京溪街街道辦事處主任答應隨后將出具書面的處理意見。但至記者昨天下午6時發稿時止,業委會方面仍未收到該書面通知。新物管和順物業管理公司方面表示,在沒有接到任何書面通知前,將不撤出小區。
業界和業主:
希望新《條例》實施細則盡快出臺
此前,春蘭花園、翠湖山莊、新興白云花園等小區業委會均面臨同樣的困難,新招聘的物管無法順利進駐,舊物管不愿撤出,最終陷入漫長的官司期。國務院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從200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當時大部分人對此都拍手稱好,因為物業管理行業終于有法可依了。然而,同樣的交接糾紛昨天再度出現在梅苑小區,究竟關鍵問題出在哪里呢?《條例》的執行困難重重,小業主和業界冀望有關部門盡早針對新條例定出具體實施細則,使物業管理行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
梅苑小區是由廣州云山實業公司開發的住宅小區,并由該發展商屬下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總開發面積約8萬平方米,該小區于1996年銷售,1997年入住,目前入住有七百多戶。去年年底,梅苑小區在白云區房管局的指導下成立了業委會,并在今年春節后通過招投標選聘新物管,炒掉舊物管。
《新快報》記者 廖瑾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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