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載,歷經一審、二審,原定于7月7日重審的美麗園物業糾紛案再起波瀾。5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布將該案重審,7月5日又宣布將重審時間推遲。由此,懸而未決的美麗園物業糾紛案再度成為全社會關注之焦點。
一樁看似普通的物業糾紛案,因其一波三折而將“物業維權”這一愈發沉重的話題推上風口浪尖。
懸而未決的“第三次審判”
美麗園業委會主任雷霞,拿著來自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中院”)的一紙民事裁定書,深深地嘆了一口氣,臉上掠過一絲苦澀的笑容——
“這(民事裁定書)是我們5月30日收到的,當時通知7月7日開庭重審。雖然早有所料,但突如其來的重審消息還是令我們頗感意外,畢竟該案件已歷經兩次審判,而且二審中我們已經勝訴。”雷霞說,“盡管如此,我們也認了。然而,更讓我們出乎意料的是,7月5日,法院又通知將重審時間推后,具體時間至今尚未確定。”美麗園業委會主任雷霞對《樓市》記者說。
據記者調查,雷霞之所以對重審“早有所料”是因為,去年12月15日,美麗園業委會二審勝訴之后,鴻銘物業公司(美麗園物業服務公司)并未按照法院的裁決執行——退回虛增的物業費成本,物業收費由原來的1.72元/平方米·月下調至1.58元/平方米·月,并且退回本來屬于業主所得的廣告收益18萬元。而是多方搜集新證據,并于2006年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請求。
“收到法院的裁定書后,回顧著近三年來的維權,一路披荊斬棘,的確非常難過。但我們相信法院會有一個公正的裁決,目前,對于我們而言,開庭時間遲遲未定所帶來的煎熬,要遠遠大于維權艱辛所帶來的痛苦。”美麗園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委會成員言談之中不無感慨。
由此可見,重審再一次給美麗園業委會維權蒙上了一層濃重的陰影。而對于美麗園的廣大業主而言,如果重審結果與二審結果不一致,那么,就意味著美麗園業委會主任雷霞、副主任杜平和其他委員所付出的諸多辛苦全將付諸東流。
三年維權路一波三折
美麗園廣大業主不得不面對難捱的等待,實際上,三年以來,美麗園的業主們一直在煎熬中度過。對此,對情況頗為了解的美麗園業委會委員樸樹(化名)為記者講述了事件的經過——
2004年8月,美麗園業委會成立。成立之初,業委會主任雷霞及廣大委員便對物業收費標準提出異議。我們購買的都是期房,當時開發商承諾小區共有118部電梯、60臺高壓水泵,而實際交房時只有111臺電梯,兩臺高壓水泵。據此,我們認為,當初開發商所定2.72元/平方米·月的收費必然存在水分。
之后,美麗園業委會便踏上了一條漫長的維權路。
2005年3月,美麗園業委會終于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而,令他們意想不到的是,同年9月,法院駁回了其訴訟申請。主要理由是,“2004年,發改委已經對鴻銘物業予以了檢查,并對其價格存在的違規問題進行了處理。美麗園業委會要求鴻銘物業更改收費標準,沒有法律依據。”
一審的敗訴,對于美麗園業委會而言無異于晴天霹靂。但是他們并沒有氣餒,隨即向“一中院”提起上訴,并于2005年12月5日獲得勝訴。二審的勝訴,令美麗園維權事件立時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然而,美麗園的廣大業主卻并未因此而感到絲毫喜悅。因為,如上文所述,敗訴之后的鴻銘物業,并沒有按照法院的裁決執行。綜上,美麗園業委會維權可謂一波三折。鴻銘物業“不服”原判提起重審的背后,卻暗藏鮮為人知的內幕。
誰在幕后翻云覆雨?
“美麗園小區的18萬元廣告收益乃三年所得,小區業委會成立于2004年8月,物業公司與廣告公司最近一次簽約的時間為2004年6月。2005年的廣告收益是他們(意指業委會)自行收取的,與物業公司無關。所以,我們只需退還業主半年的廣告收益即可。”鴻銘物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關負責人如是向《樓市》記者介紹。然而,在很多業委會成員看來,如上理由并不足以使物業公司提起重審。而更大的原因則在于,代表行業利益的北京市物業管理協會向鴻銘物業伸出了“援助之手”。
據雷霞介紹,2006年4月,北京市物業管理協會召集六家物業管理公司以及多位專家學者召開了一次研討會,并在致北京市一中院的函件中指出,該法院二審的判決將“會在北京市各住宅小區中造成無法挽回的社會效應和極其惡劣的后果,將會嚴重妨礙物業管理行業的正常運作和發展”。記者欲就此向北京市物業管理協會有關負責人了解情況,對方的答復是“對這件事我們不想多談,讓法律去作答”。
“他們所謂的‘無法挽回的社會效應和極其惡劣的后果’實際上就是指美麗園案件在北京乃至全國引起的巨大反響。正是因為二審中美麗園業委會的勝訴,使得很多小區明白了自己小區的物業費中存在水分;明白了小區的廣告收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樸樹憤然道。
誠然,美麗園之于整個社會,的確存在較大的示范效應。據不完全統計,在美麗園勝訴后,北京有多個小區的物業公司將廣告收益返還業主。華遠倡導新風,旗下尚都國際中心和華遠·盈都大廈,將115余萬元廣告收益,扣除相關費用后,其余的全部返還給了業主。除此之外,業委會要求物業公司降低收費的小區亦不罕見。如位于亦莊的大雄城市花園的,其板樓的物業費,便由原來的2.16元下調至1.39元。在此前提下,物業管理協會插手此事就難理解了。
"美麗園事件"之惑
法院的一紙令下,讓剛剛“平息”不久的美麗園事件,再一次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
7月16日,中國人民大學和諧中心專門就此案舉辦一次專家研討會。物業專家舒可心、王海、政協委員北京青年政治學院教授劉綺菲、美麗園業委會主任雷霞、健翔園業委會主任任晨光等多位知名專家、學者及業委會主任,就美麗園案件在會上展開了激烈的討論。而聽會的多來自北京市約30個小區的業委會主任及委員,共計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