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北京市豐臺區盧溝橋鄉的王小姐遭遇入室搶劫,不但損失了錢財,她本人還被犯罪分子打傷。王小姐認為,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疏于管理與案件的發生有著直接的關系,因此她將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索賠人身及財產損失共計18萬余元。日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王小姐起訴稱,她與男友共同居住在男友位于豐臺區盧溝橋鄉一小區的房屋中。2009年10月26日,她行至房屋本單元家門口開門時,躲藏在樓道內的犯罪分子尾隨進入其家中,將她打傷并搶走現金1.8萬元及筆記本電腦一臺。因受傷她住院進行了手術治療。
王小姐認為,造成此次案件與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疏于管理有著直接的關系。因此,她將物業管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后者賠償其因入室搶劫遭受人身傷害的醫療費等費用10.8萬余元及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并要求后者賠償其因入室搶劫遭受的財產損失2.3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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