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桂林)昨日,市民陳先生反映:前幾天去水岸星城的親戚家辦事,將車停在G6棟樓下的車位上,不料倒車時,左后胎被車位間的隔斷戳破了,他要求小區物業賠償一個新胎,遭拒。
對此,該小區物業主管劉先生解釋,陳先生的車胎被戳破,原因在于他倒車時,倒到旁邊的車位上去了,陳先生本人應負主要責任,他要求物業賠償是不公平的。
湖北九通盛律師事務所馮佳啟律師認為:陳先生倒車不當,造成車胎受損,自己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小區物業作為車位管理者,明知隔斷損壞卻沒有對車主盡到警示義務,應承擔部分責任。他建議雙方協商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