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房后一直沒有住進去,卻要全額交物業管理費,總覺得不太合理。”近日,沙市區的黃先生反映,他兩年前買了一套房子,一直空著沒住,可也得和其他入住業主一樣全額交納物業管理費。對此,荊州市房產管理局物業科稱,新房即使沒入住,也要全額交納物業管理費。
黃先生介紹,2008年,他在沙市區某樓盤買了一套住房,由于一直沒有裝修,便沒有入住。按照約定,黃先生必須繳納全額物業管理費,一年算下來就要花一千多元。黃先生說,自己沒入住新房,沒有享受到物業公司的服務,卻要和其他入住的業主一樣交納全額物業管理費,他覺得不合理。
記者走訪發現,與黃先生類似的情況在我市一些小區也比較普遍。一些買了房但沒入住的業主認為,和其他入住業主相比,他們對小區公共設施的使用和公共環境的影響要少一些,因此物業管理費就應該少交一點。
對此,荊州市房產管理局物業科一位負責人稱,按照相關規定,房屋移交給業主后,業主就應該全額交納物管費。作為業主,不管是否入住,物業公司都要保證整個小區的安全,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而不僅僅針對某一套房子,如果某位業主不交或少交物業管理費,其他業主就要為他承擔這筆費用,所以業主都應該按照小區統一的標準交納物業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