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先生問:我出租了一套房子,和租戶約定由他來交付物業費,但是租戶一直沒有繳納,現在物業公司起訴了我,這合理嗎?
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王佳紅律師解答:依照最高院的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的司法解釋規定,雖然業主與承租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費,但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所以,物業公司有權起訴您。
馬先生問:我出租了一套房子,和租戶約定由他來交付物業費,但是租戶一直沒有繳納,現在物業公司起訴了我,這合理嗎?
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王佳紅律師解答:依照最高院的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的司法解釋規定,雖然業主與承租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費,但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所以,物業公司有權起訴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