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別忘看物業公約
《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和《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昨起開始實施。
根據物業收費新標準,北京經濟適用房物業費政府指導基準價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沒有電梯、水泵的多層經濟適用住房,每月每平方米的物業費除了 0.55元基準價,還要加收0.05元的消防設施維護費和0.05元的安防設施維護費,物業費合計后不超過0.65元。
根據新規定,普通住宅也和高檔住宅一樣改為市場調節價。目前已經入住的普通住宅小區,在未成立業主大會前,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還是按照現在執行的標準收;有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大會和物業公司協商定價。因此,特別需要提醒購房人的是,購房的時候一定別忘了看物業管理公約,看清物業收費和物業服務事項。
買房別忘看物業公約 買房別忘看物業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