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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合同
××典房字(200 )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市×××路××號 郵編:××××××
電話:×××××××
乙方(抵押人):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手機: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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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總則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當票》(NO: )、××典借字(200 )第 號《典當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房產作為當物抵押給甲方,作為典當借款的擔保,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根據《物權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條 抵押物狀況
1、抵押物(當物)名稱:座落在(四至范圍): 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下稱抵押物),其房產證號: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 。
2、所有權人:
3、房屋所處地段級別:
4、建筑面積: ,房齡:
5、房屋用途: ,土地性質:
6、房屋結構(類型):
7、抵押物估價:根據抵押物的市場流通行情,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合同抵押物估價確認為人民幣
元,抵押率(折當率)為___%。
8、該房產抵押其占地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抵押金額或抵押數額或抵押限額為本合同抵押物的全部價值。如因抵押登記部門要求,填寫在相關登記表格上的“抵押金額或抵押數額或抵押限額”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條 被抵押擔保的債權
1、主合同借款本金(即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月綜合費率 %,利率見《當票》或《續當憑證》。被擔保債權數額(金額)包括借款本金、綜合費、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如因抵押登記部門要求,填寫在相關登記表格上的“被擔保債權數額”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2、主債務履行期限(借款期限、當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本金清償日或者甲方確定債務提前到期之日均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
3、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4、實際借款期限(當期)、金額、費率以雙方簽署的當票或者其續當當票為準。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包括被擔保的債權數額(金額)及其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即: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含復利)、綜合費(含逾期支付綜合費的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辦案費、財產保全費(含其它財產保全)、評估費、鑒定費、廣告及公告費、中介費、過戶費、執行費、運輸費、差旅費、電訊費、保管費、甲方律師費、甲方代墊費用、稅費等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
無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多項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擔保、定金、留置),乙方均以本合同約定的全部抵押物連帶抵押擔保主合同的全部債務。如因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約定將抵押物僅擔保主合同的部份債務,則該要求對甲、乙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也不視為對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范圍的變更。
2、抵押期限:因抵押登記部門要求,抵押期限登記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抵押期限屆至,債務人未還清主合同債務的,則甲方依法享有的抵押權不變,至本合同項下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抵押權時效(即抵押權期間):行使抵押權的時效為主合同債務履行期(含續當)屆滿之日后2年內。或者甲方確定主合同債務人提前還款之日起2年內。在此抵押期間,抵押權與主合同債務同時存在,主合同債務清償完畢后,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 登記及保險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房產登記管理要求到當地房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屬法人的的房產,還需辦理其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領抵押《他項權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