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登記手續
一、所需要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抵押合同
(4)主債權合同
(5)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
(6)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7)其他必要資料
二、房屋抵押登記時限
國有土地范圍內各類房屋抵押登記,自受理之日起于下列時限,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或做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單位產房屋他項權登記,7個工作日
(二)私產他項權登記,1個工作日(未聯網3個工作日)
(三)各類他項權登記大宗件:50件以下,3個工作日;51——100件,7個工作日;101——200件,15個工作日;201件以上,30個工作日。
三、房屋抵押登記收費依據和標準
收費依據: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發改價格(2008)924號文件;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冀價經費(2008)72號文件。
收費標準:
(一)住房抵押登記每件80元;非住房抵押登記每件550元。
(二)房屋權利人因丟失、損壞等原因申請補領證書,只收取房屋他項權證書工本費10元。
經濟適用住房抵押登記,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門牌號碼變更、權利人名稱變更而申請的房屋抵押權變更登記,按標準第一條規定的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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