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節省大家的時間和精力,小編把房屋抵押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給大家展示出來。
房產管理中心溫馨提示:為了節約時間,提高辦事效率,請您仔細閱讀并核對手中持有的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應提供的材料清單。
一、《房屋所有權證》或含《房屋共有權證》(原件)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三、抵押合同(原件)
四、借款合同(原件)
五、房屋他項權利申請表(原件)
六、《評估報告》或《房屋價值認定協議》(原件)
七、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明或借款人的身份證明:
(一)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有婚姻狀況:結婚證或戶口簿(在同一簿上)(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無婚姻狀況: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構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借款人不是房屋所有權人的,無需提供)。
說明:(1)未婚:從滿法定結婚年齡的次日至今;
(2)離婚:從離婚的次日至今;
(3)喪偶:從喪偶的次日至今;
(4)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婚姻狀況證明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信息相一致。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人不能親自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登記的,須提供經過公證機構公證的委托書(原件)、代理申請,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結合個案的具體情況,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須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