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貸款,是指銀行向貸款者提供大部分購房款項,購房者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而在未還清本息之前,用其購房契約向銀行作抵押,若購房者不能按照期限還本付息,銀行可將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房產抵押貸款作了相關的規定:
貸款用途
用于支持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大修住房,其主要產品是抵押加階段性保證個人住房貸款,即通常所稱"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貸款對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臺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貸款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于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額度
最高為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或評估價值(以低者為準)的80%;
貸款期限
一般最長不超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