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辦法:(一)先由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書》,辦理受讓方的《房地產證》,由受讓方按房地產抵押登記的規定辦理現樓抵押登記;(二)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書》,同時提交按揭登記資料。
產權登記部門先辦轉讓,后辦按揭登記(同時由一人操作完成,避免由時間差造成銀行方面的損失),轉讓及按揭登記完成后,領發已蓋有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書》。
有兩種辦法:(一)先由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書》,辦理受讓方的《房地產證》,由受讓方按房地產抵押登記的規定辦理現樓抵押登記;(二)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書》,同時提交按揭登記資料。
產權登記部門先辦轉讓,后辦按揭登記(同時由一人操作完成,避免由時間差造成銀行方面的損失),轉讓及按揭登記完成后,領發已蓋有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