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貸幾成才劃算 房貸貸幾成才劃算
常有人問起這樣的房貸問題:辦理房屋貸款時,貸款成數高比較劃算呢?還是成數低比較能減少利息負擔?或者已有房貸負擔,而目前手邊有一筆錢,該不該用來清償部分貸款?
先談第一個問題。一般而言,貸款成數高好處是所需自備款較少,但將來每個月的負擔較重。相反的,成數低則自備款較高,但每個月的繳付額較低(假定年期、利率都一樣)。所以衡量的主要因素是購屋時能拿得出多少自備款,將來能負擔多少房貸支出?
如果都負擔得起呢?那就要看當時的利率水準和剩余的錢用來投資的獲利水準何者較高。舉例來說,你看中了一棟80萬元的房子,若貸款七成,須自備款24萬元,貸款六成則須準備32萬元;假定貸款為15年期,利率為10%,以“本息定額償還法”的方式,前者每月負擔約5992元,后者約為5136元,每月相差856元。
在這個案子里,貸款七成自備款節省80萬元,如果用這筆錢來投資,以年平均獲利率10%來計算,15年后(以每月復利的方式計算)會增為356313元,如果以貸款六成的方法,每月省下的856元用來投資,年平均獲利率也是10%,則15年后,可有354786元的儲蓄,兩者相差1527元,貸款成數多一成稍微劃算。
如果投資獲利率更高呢?以15%來計算,則80萬元15年后會變成748506元,每月投資856元,15年后會變成572241元,相差176265元。如果獲利率只有8%呢?80萬元增值為264553元,每月投資856元,則可積存為296208元,多出31655元。
所以,歸納出來的原則是,當投資報酬率高于或等于貸款利率時,以貸款成數較高所省下錢作為投資比較劃算;反之,若投資報酬率低于貸款利率,則辦理低成數貸款,以每月省下的錢投資較劃算。
一個有必要了解的觀念是,進行投資時,獲利率是以復利方式在利滾利,本金會越滾越多,貸款的利息則是以單利計算,每月攤還部分本金,所以貸款本金會越來越少,使利息負擔也逐漸減少。了解這個概念就不難明白即使投資獲利率等于貸款利率時,還是以辦理較高成數貸款劃算。同樣的情形,也適用于手邊有一筆錢時是不是該償還部分貸款。如果那筆錢用來投資,獲利率高于或等于貸款利率,則以不還掉較好。
至于獲利率是不是高于貸款利率,則涉及投資工具和投資時機的選擇。各種投資工具都有不同的獲利和風險性,在不同的時機介入,也會有不同的獲利程度,進行投資時,可以根據當時財經形勢及投資環境,選擇合適的投資工具在合適的時機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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