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填寫《借款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資料。
2、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對借款人進行初審,包括核驗借款申請表、核定貸款額度和期限、確定貸款擔保方式等。
3、初審合格,由受托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調曬,內容包括:購房行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質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況,是否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證人,保證人是否具有保證資格等。
4、經受托銀行調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調查意見書遞交住房資金管理(公)中心,由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批。
5、審批通過,住房資金管理(公)中心簽發委托貸款通知單。
6、受托銀行接到通知單后,與借款人簽定借款合同,辦理抵押、質押或擔保手續,簽定委托轉帳付款授權書,開立個人貸款專用帳戶。
7、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將資金劃入委托貸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將資金劃入開發商帳戶。
8、借款人按照規定的方式按時歸還借款。
9、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解除抵押但保,收回相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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