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減輕低收入貸款家庭的還款壓力,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4年將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工作,貸款貼息申請受理時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的工作日。
據了解,凡在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貸款貼息:借款人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賬戶未封存,中間無斷繳,欠繳不超過4個月);截至2013年12月末,正常還款滿1年,無違約和提前還款記錄;貸款所購房產為擁有完全產權的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且為家庭唯一住房;2013年,夫妻人均年收入未超過28800元(月均2400元)或家庭成員(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中所列九種重大疾病。
申請人本人在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按上年償還貸款利息額的40%計發補貼;申請人本人及配偶均在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按上年償還貸款利息額的60%計發補貼。單筆貸款貼息最高金額為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