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宜興市分中心獲悉,為貫徹落實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fā)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精神,并根據(jù)《關于同意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批復》(錫房金管[2014]12號)文件,11月1日起,我市將再次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取消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原有的限制條件。
  今年10月1日,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已有調整,規(guī)定首次公積金貸款時,購買住房建筑面積大于120平方米且該住房產權已經轉移給他人的職工家庭,能夠申請辦理第二次公積金貸款。最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則取消了第二次貸款原有的限制條件,規(guī)定職工家庭只需要還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就可以申請辦理第二次公積金貸款,不再受到首套房面積的限制;另外,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從不得低于房屋總價的50%下降為30%。
  目前,我市有中國銀行宜興支行、中國農業(yè)銀行宜興市支行、中國建設銀行宜興市支行、中國工商銀行宜興市支行、交通銀行宜興支行、江蘇銀行宜興支行和江蘇宜興農村商業(yè)銀行等7家銀行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在1到5年(含)內,利率為4%,5年以上是4.5%,二次貸款的利率為同期首次貸款的1.1倍。據(jù)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宜興市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本次調整將進一步增加貸款人數(shù),提高職工住房購買力,更好地發(fā)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