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公證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離婚房產公證需要什么材料1、需要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上面注明該房產分割細則)。2、憑生效后《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3、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兩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去咨詢辦理離異房產析產公證手續。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離婚房產公證流程是什么1、當事人準備材料,應攜帶以下資料: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2、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3、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4、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生活中,實際操作起來可能會遇到很多現實的困難,我們在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建議有律師陪同,確保日后的婚姻生活和諧幸福。離婚房產公證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希望對您有所把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