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全市公共租賃住房會議公布了《關于加快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意見》和《200-202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計劃》,明確了我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并將公共租賃住房納入200-202年住房保障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按照我市三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務安排,3年內我市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2730套,年內新建230套公租房。對政府這一溫暖民心的舉措,我市廣大“夾心層”市民無不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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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廈門公租房申請條件
廈門公租房覆蓋廣,無論是低保戶、低收入家庭戶、外來務工人員,還是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以及公務人員,均可向政府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所不同的是,不同收入家庭,享受的是不同的財政租金補貼和物業管理費補貼。以三口之家為例,屬于城市低保戶的,房租財政補貼90%;家庭年收入在2.5萬元以下的,財政補貼80%;家庭年收入在2.5萬元到5萬元的,財政補貼70%。在物業管理費上,低收入家庭財政補貼40%,低保家庭財政補貼80%。
低收入家庭申請承租保障性租賃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
(2)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根據2006年我市公布的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標準為:3人及其以下戶不高于5萬元、4-5人戶不高于6萬元、5人以上戶不高于7萬元);
(3)家庭資產在本市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以下,即:3人及其以下戶家庭資產在20萬元以下、4-5人戶家庭資產在24萬元以下、5人戶以上家庭資產在28萬元以下。家庭資產主要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4)在本市無住房或住房困難(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12平方米)。
符合上述條件的單身居民達到計劃生育晚婚年齡,可獨立申請。 外地戶口不行。交8年的社保,可以轉為廈門戶口。
捐房作公租房稅收有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通知,進一步明確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規定,對公租房建設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契稅、印花稅;對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通知明確,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此外,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公租房租金收入與其他住房經營收入應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