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廉租房申請條件具體如下: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廉租住房貨幣補貼:
1、市民政部門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3、家庭成員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員含60周歲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殘疾人(一、二、三級)或重點優撫對象。
享受廉租房貨幣補貼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做出取消廉租住房貨幣補貼資格的決定,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后執行:
1、被民政部門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居民社會救助待遇的;
2、因家庭常住戶籍人數減少或住房建筑面積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最低標準的。
3、擅自改變廉租住房用途的;
4、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6、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按規定交納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