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仍將執行現有房屋交易稅收政策,近期沒有調整打算。對個人銷售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稅。與此同時,對于居住不滿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具體規定是: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稅率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稅率分別為30%、40%、50%、60%四檔。
目前,北京市執行的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對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和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標準住宅等,在其轉讓時免征或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是: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并且這3個條件缺一不可。(黃玉迎 李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