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土地使用證是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向城市職工所購公有住房(簡稱房改房)100%產權人頒發該房屋所使用土地的使用權證書。具體說,就是所有房改房權利人在領取了100%房屋所有權證后,應該向政府申請領取房屋所占有土地的使用權證。
根據國家房改政策,房改時,原房屋產權單位將房屋產權轉移給職工的同時,也將該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權一并轉移給了職工。職工是轉移產權后的房屋與房屋所占土地的權利人。僅辦房屋所有權證而不辦土地使用證,職工房屋的產權不完整。合法房屋須具備的“兩證齊全”,就是指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齊全。僅辦房屋所有權證而不辦土地使用證,從法律角度看,該房改房只能是“空中樓閣”。
隨著房屋的老化,房屋價值在不停地減值。現今市場上有的舊房比新房貴的原因,其實是土地價值占了舊房價的很大比例。隨著城市的經濟與規模不斷發展,可以預見,在未來的年份里,土地在不斷增值。現在還是城郊不值錢的土地,未來幾年后就有可能成為“熱土”。房改房也同樣如此。在房屋不值錢了后,土地價值將會大大增漲,到時也許土地是房屋的幾倍價。所以,只有領取了土地使用證,完善了用地手續,在房屋老化或被拆遷后,權利人在土地上的合法權益才會得到法律保障與認可。
還有一種情況值得注意,如今房屋或土地的原產權單位都在經濟發展中不斷地變化,特別是在企業的兼并、資產重組中,房屋或土地的原產權單位發生變更,難免日后會有產權糾紛。而房改房權利人在糾紛中尋求法律保障的前提就是證件齊全。只有領取了土地使用證,土地的合法權益才會在未來變化的年代里受法律保護。
有些單位從集體利益出發,將已參加房改的職工住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權,拿到銀行抵押貸款或變相轉讓,這就嚴重侵犯了房改房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作為住戶,只有先行領取房改房土地使用證,才可能免受此番損失。
如何辦理《土地使用證》
按照不同的申報人申請,有以下三種申報辦理程序:
一、原房改單位統一申報的,由原房改單位收集、整理以下材料申報辦理:
1、“房改房”房產證、房主身份證、公有住房出售協議書復印件;
2、原《國有土地使用證》書,或其它權屬證明材料;
3、填寫土地登記申請表、明細表;
4、提供載有住房位置的地籍圖或地形圖。
二、原房改單位已統一辦理、住戶漏辦的,房改單位未統一辦理、住戶自己前往辦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攜帶原房改單位出具的同意個人申報證明。
三、已進入二手市場交易的“房改房”,新房主在取得變更后的房產證后,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中介機構或自己申報變更、補辦手續:
1、變更后的新房產證、新房主身份證、交易合同復印件;
2、原“房改房”住戶《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交納土地收益金收據復印件;
3、填寫土地登記申請表、明細表;
4、提供載有房屋平面位置的地籍圖或地形圖。
住戶自己申請的,在向市國土部門提供必備材料后,從正式受理日起算,大約15個工作日后就可領到證書;市國土部門收取辦證工本費、變更登記費共計30元/本,下崗職工還將減半收取。
住戶領取到的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明確載有該權利人擁用土地使用權的面積、座落、用途、類型等,該證書內的土地權益受法律保護。該證書表明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將從原房改單位用地范圍內扣除,原房改單位將不再擁有已出售房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