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二手房東簽約的時候,應該先確認是否可以轉租,一般來說開店之初都要簽訂較長期的租賃合同。主要是開店之前需要進行裝修,投入成本很大。此外,如果租賃期限只有幾個月或者一年的話,等到生意剛好起來就沒有辦法經營了,還要損失一筆裝修費。
□案例
李小姐在一條街道上做服裝生意,店是半年前從“二手房東”那里租來的,當時“二手房東”與李小姐簽訂的租賃期限不到一年,但“二手房東”口頭承諾租約到期后會跟她續約。第一次做生意的李小姐信以為真,繳納了兩萬多元的轉讓費將這一鋪面租下,這個價格跟周邊租約長達三四年的鋪面轉讓費差不多。
然而當李小姐轉讓鋪面時,前來咨詢的人都要求與“二手房東”簽訂至少2―3年的合同才愿意接手。李小姐只好跟“二手房東”商量,得到的結果卻是,“二手房東”與“一手房東”之間的合同到年底就到期了,因此根本不可能簽訂長期合同。
另外,即使到期后“二手房東”和“一手房東”成功續約,李小姐也必須再繳納一筆2萬多元的轉讓費才能與“二手房東”續約。結果李小姐陷入了兩難境地,如果目前轉租的話,由于租期只剩半年,幾乎沒有人愿意接手;如果不轉租的話,當半年后合約到期,自己還要繳納一筆轉讓費。
□律師點評
一般來說開店之初都要簽訂較長期的租賃合同。主要是開店之前需要進行裝修,投入成本很大。此外,如果租賃期限只有幾個月或者一年的話,等到生意剛好起來就沒有辦法經營了,還要損失一筆裝修費。
為此,在簽訂租約前,租客首先要確定“二手房東”有權利進行轉租,以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后免于糾紛。要滿足這一點首先二手房東與一手房東的租賃合同上要明確注明“可以轉租”,此外二手房東與租客的租賃合同中也要承諾自己有進行轉租的權利。
此外為了保證“二手房東”能夠履行合約,租客要確定自己與“二手房東”簽訂的租賃期限不能超過“二手房東”與一手房東租賃合同的剩余期限。并且租客與“二手房東”的合同中要注明賠償方式,保留好今后繳納房租的證據,轉讓費的收據,以及進行裝修的單據。
如果由于“二手房東”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租客可以向“二手房東”索賠。在這個過程中,租客要查看該商鋪的產權資料,最好前往房管局查詢該產權資料是否真實,此外還要查看“一手房東”與“二手房東”之間的租賃合同,以及一手房東和二手房東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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