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 二手房交易稅全額征收】
新“國八條”解讀
>>政府監管方面
房價目標施壓地方政府
【政策】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未如期確定并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或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部門根據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對于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產相關稅收征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后等問題,也納入約談問責范圍。
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對各地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對制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解讀】這是首次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價調控目標,并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就要發布,力度之嚴,史無前例。據一位業內人士表示,規定中所提的“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應該指的是一個具體的價格數量,各地方政府應該制定并公布一個2011年底本區域內的預期房價。這樣做的好處可以打消投資、投機者對預期的追逐,同時,讓有合理購買需求的購房人不再恐慌性購房。讓房地產市場逐漸平穩,特別是價格能保持在合理的區間。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稱,這是第一次明確提出要各地制定房價控制目標,估計部分高房價城市可能會制定出房價漲幅控制線,部分房價不太高的城市可能會像重慶那樣,制定出一個房價收入比的區間。地方政府將為如何定這個目標而苦惱不堪。調控房價的效果肯定比去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