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是浙江省寧??h人,我家今年在裝修房子,現在屋頂是三
【問】
我是浙江省寧??h人,我家今年在裝修房子,現在屋頂是三間平頂,因為到了夏天二樓就不能住人,太熱了所以我想把屋頂蓋起來。但是旁邊的鄰居不讓我蓋屋頂,說是屋尖頭(就是屋產頭)要對著他們,這樣對他們家不好。我以前建房子的時候也發生過爭執,后干部一起來商量后決定讓我家蓋平頂房,同時還寫了字條,字條大至上是這樣的:“房子原來朝東現在朝南,只許蓋平頂不許帶帽下。”當時是沒有公證過,我聽說如果這種條子沒有公證過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請問是這樣的嗎?那時覺得平頂房也行只要能蓋起來就已經很好了但是現在二樓天熱不能住人,我們決定不把屋尖朝向他家,但是他就是不同意我家帶帽。蓋多少層不管就是不準帶帽,今天他叫了好幾人把已經快蓋好的屋頂給砸了。請問他們這樣做違法嗎,我該怎么做?
【解答】
根據你說的情況,你所寫的紙條只是一個承諾,并沒有法律效力,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來建設屋頂。同時該問題涉及到《民法通則》里關于相鄰權的問題,《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團結互助、 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以噪音,震動妨害鄰人的工作和休息。對與生產、生活中難于避免的輕微噪聲,鄰人應當諒解。對超過一定限度,依社會一般觀念認為不應忍受的噪音和震動,鄰人有權提出異議,請求采取防止侵入的措施。
如果你蓋的屋頂并沒有影響到你的鄰居的生產起居等方面的生活,他就無權要求你蓋什么樣的房子和什么樣的屋頂,同時如果是因為封建迷信而干涉你的話,那么更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對方帶人砸你們家的屋頂,顯然已經侵犯你的財產,根據《憲法》和《民法通則》公民的住宅和財產不受侵犯的規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制止對方這種行為和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