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2015年1月中旬,周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從張某處借款55萬元,約定利息按每月2%計算,并出具借條。三個月后,周某歸還本金27.5萬元并重新出具借條。之后,張某多次催要,但周某以種種理由拒不還款。2016年4月,周某和前夫胡某協議離婚,約定所借張某債務由胡某承擔。張某在無奈之下,將周某和其前夫胡某告至法院,要求他們共同返還借款27.5萬元,并按照約定利息支付至款清之日。
庭審中,胡某經法院傳票傳喚...
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員:
原告李某某訴被告胡某某、莊某某等民間借貸糾紛,我們作為被告2莊某某的代理人,通過法院調查,現結合本案的事實和爭議焦點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本案原告起訴的債務因胡某某未到庭,借款是否事實、因何原因借款以及借款有無歸還等情況被告2一無所知,但即使借款事實存在且至今尚未歸還,也系胡某某個人債務,與被告2無涉,理由如下:
(1)雖然該債務發生在胡某某和被告2夫妻關系存續...
夫妻債務處理原則:
合法原則。由于離婚時債務處理包含了對內部財產處理和對外部債務處理兩個方面,因此在離婚訴訟中對債務的處理不得違反我國法律關于債權債務問題的處理原則和規定,同樣在債務訴訟中也應當遵守我國《婚姻法》中關于債務處理的規定。在審判實務中,應當防止對同一債務在離婚訴訟和債務訴訟中,作出相互沖突的事實認定和裁判。
界定債務性質的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處理離婚債務時必須嚴格界定該債...
一、婚前債務離婚怎么處理
一般而言,婚前個人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一方承擔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但婚前個人債務由債務方承擔清償責任,是與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相對應的。如果夫妻一方將婚前債務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這時,一方婚前債務性質也因財產性質的變化而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第二十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
離婚后的債務分為夫妻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兩種債務在離婚時的分割方式是不用的。
1、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
夫妻共同債務作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一般是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其他開支負的債務或為履行法定義務所負債務。離婚時應當先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不足以清償的,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需要注意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對外負債的性質,對此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婚姻...
我國婚姻法第19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19條...
夫妻債務連帶責任的范圍: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
一、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婚前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基于夫妻關系的確立為前提的,如果沒有夫妻關系,便談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系建立前,夫妻雙方是彼此獨立的沒有法律聯系的民事主體,任一方所舉之債當然是其個人債務。婚前個人債務,即使因行使撤銷行為或對無權代理行為的承認或因所附停止條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該債務在婚后才發生,也仍為婚前的個人債務。當然,根據我國新婚姻法夫妻財產約定制的規定,夫妻一方或...
一、夫妻個人債務怎么舉證
最高院《婚姻法解釋》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19條第3款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