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滿,洋房客卻一紙訴狀把房東黃小姐告上法院。這位美國小伙凱奇是為了追討房屋租賃保證金人民幣1.3萬元。房東則反訴,要求他支付拖欠的水、電、煤及電話費,賠償房屋修復費和空置費等共計人民幣7萬余元... 租房期滿, 洋房客 卻一紙訴狀把房東黃小姐告上法院。這位美國小伙凱奇是為了追討房屋租賃保證金人民幣1.3萬元。房東則反訴,要求他支付拖欠的水、電、煤及電話費,賠償房屋修復費和空置費等共計人民幣7萬余元。近日,上海靜安法院對該起案件作出判決:由房東返還凱奇租賃保證金1.3萬元;凱奇支付拖欠的水、電、煤氣及電話費930.15元,另賠償房東房屋損害賠償金3000元。
美國小伙凱奇(化名)來滬經(jīng)商,租住黃小姐家的房屋。2007年5月6日,雙方簽訂《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本市康定路某號房屋,月租金6500元,租期自2007年5月10日至2008年5月9日止。同時,凱奇向黃小姐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1.3萬元。合同還約定,黃小姐應(yīng)于租賃結(jié)束且凱奇付清應(yīng)付費用后,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凱奇。如凱奇違反合同產(chǎn)生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應(yīng)付租金等,黃小姐可從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凱奇在接到黃小姐付款通知后10天內(nèi)補足。
租賃期滿后,凱奇退租,與房東及中介一起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時,雙方就房屋損壞問題引發(fā)爭議,房東拒絕退還租賃保證金。2008年7月下旬,凱奇起訴索討房屋租賃保證金1.3萬元。
房東則于2008年12月中旬反訴稱,凱奇在使用租賃房屋時造成房屋及附屬設(shè)施多處損壞,且拖欠房屋水、電、煤氣和電話費用930.15元未付。因房屋損壞嚴重,不得不自行對房屋進行修復,修復費用為1.7650萬元,并要求賠償房屋空置6個月的租金損失3.9萬元,因不能按期交房支付案外租賃人違約金1.3萬元。
凱奇認為房東夸大了損壞范圍,房屋內(nèi)僅淋浴房門損壞,畫框系自行掉地損壞,這些均不影響正常使用。但愿意在保證金中扣除3000元,抵扣水、電、煤氣和電話費用及損壞部分物品的補償。
因為雙方在法庭上陳述大相徑庭,中介公司雇員未到庭接受當庭質(zhì)證,房東還對房屋進行了重新裝修,房屋損害情況已無法予以查證,導致法院對房屋損害程度,不能做出全面、客觀及真實的認定。但凱奇自認部分損害的賠償,法院予以確認。而房東主張租房違約金及空置費用,考慮到凱奇沒有違約情節(jié),法院判決均不予支持。
維權(quán)提醒:
法院認為,租賃保證金是用于擔保租客作為承租人債務(wù)的履行,防止延遲繳納租金等費用的支付。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后,若租客有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房東可扣除需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費用,多余保證金應(yīng)返還房客。房屋交接時設(shè)備損壞程度,應(yīng)由在場人員書面認可,或有其他證據(jù)相互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