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至10月,于波伙同蔡敏等人,利用北京堅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名義,指使并用高額提成誘使公司雇員,采取以高額租金誘騙房主出租房屋、向房主支付少量房租,再以低額租金誘騙房客租入房屋、向房客
2003年6月至10月,于波伙同蔡敏等人,利用北京堅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名義,指使并用高額提成誘使公司雇員,采取以高額租金誘騙房主出租房屋、向房主支付少量房租,再以低額租金誘騙房客租入房屋、向房客收取多月房租,即“高進低出”“短付長收”的方法誘騙房主馮某、房客陳某等516人次,分別與堅石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騙取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共計379萬余元。之后于波、蔡敏攜款潛逃。去年,一中院以合同詐騙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數罪并罰,判處于波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蔡敏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萬元。
近年來,北京房屋租賃市場發(fā)生的“恒基無限卷款潛逃”事件、“堅石”事件和“中天恒基”、“立天基業(yè)”等一系列房屋中介騙錢事件,使得北京房產中介公司的信譽大打折扣,再加上缺乏有效的規(guī)范和管理,讓一些欲租房者“望而生畏”。
“多觀察,慢掏錢”
在與中介公司租賃房屋之前,求租人可登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基本情況、被投訴情況及信用檔案情況,盡量選擇信用良好的機構。
在承租房屋時,要驗證房東身份及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等,看上面是否有相關部門的公章;如果出租方出租的房屋不是自己的,求租人最好要求其出示房主委托書、身份證,親自與真正的房主聯(lián)系,確認房屋的產權狀態(tài),也可找房管所、居委會或物業(yè)部門了解房屋的產權狀況。
警惕中介公司與其內部員工通過唱雙簧的把戲,騙取中介費。中介公司與求租人簽訂的協(xié)議中,如果有類似“乙方與出租人交換各自的聯(lián)系方式,或與之簽訂了有關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與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應支付中介費”這樣的條款,就要提高警惕。為了避免上當受騙,求租人應與房東簽訂正式的房屋租賃合同,做完物業(yè)交割后,才能給付中介公司相關費用。
警惕虛假報價。首先可以參考北京市國土房管局發(fā)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賃指導價》。《指導價》的內容包括北京各區(qū)房屋不同居室的平均租金情況,雖然只是平均價格,卻也能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另外,及時向身邊有租房經歷的人討教,了解相關地域的市場行情。
在約定租金支付方式時盡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較長期限的租金。
房東在與中介公司簽訂委托合同時,最好到中介公司去簽,防止個別業(yè)務員瞞著公司與業(yè)主私下簽約。房東要詳細填寫物業(yè)驗收單,應詳細注明屋內各種設施的品名、品牌、數量、新舊程度等等,由房主和中介公司業(yè)務員共同簽名確認后,并加蓋公章,以防物品的毀損、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