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房租的壓力下,不少收入不高者無奈地選擇了相對低廉的“群租”方式。為了賺進更多租金,有些房東將房子分割出租。當一套房子里住著四五個人乃至十多個人時,難免會給周圍鄰居帶來種種不便和干擾。但“群租”在法律上又處于空白,面對這種尷尬的現狀,該怎么辦呢?有專家提出,如能將群租房定性為經營性用房,問題將迎刃而解。
日前,杭州市房產管理局特別就群租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建議。
這份調研報告指出,目前杭州全市(包括縣、市)共有暫住人口275萬,通過租賃解決住房問題的有156萬。在居住方式上,68.5%的外來務工人員自己解決住房問題,這些人中又有96.1%通過自行租賃解決。通過合租、群租是目前解決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問題的主要方式。針對房屋租賃市場存在的問題,市房產管理局提出如下建議:進一步完善房屋租賃管理的法律法規,在《物權法》的基礎上重點加強房屋租賃相關管理規定的修訂和完善,盡快出臺相關法規;加大對房屋租賃管理工作投入,落實房屋租賃管理人員、經費等保障;通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強化房屋租賃的自律管理,針對出租房屋業主只收取收益不承擔責任甚至影響周邊居民相鄰權的問題,通過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對業主出租房屋的行為進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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