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公安局獲悉,根據最新發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11月20日起,凡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內,嚴禁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里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堆放的物品或停放的車輛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根據規定,11月20日起,本市同一房屋內出租房間達到10間以上或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達到15人以上的,每間房間及公共部位應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每一承租戶應至少配備一個滅火器。規定同時要求,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內嚴禁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物品、停放車輛等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嚴禁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警方稱,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