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的老人周某雙想收回租出去7年的房子,承租人黃某祿告訴他:需要補償裝修費30多萬元。 房子租出去7年,還要補償對方錢?周某雙老人搞不明白了。 昨日下午2時許,在沈陽市鐵西人民法院對面的源昌法律... 80歲的老人周某雙想收回租出去7年的房子,承租人黃某祿告訴他:需要補償裝修費30多萬元。
房子租出去7年,還要補償對方錢?周某雙老人搞不明白了。
昨日下午2時許,在沈陽市鐵西人民法院對面的源昌法律服務所門前,記者見到了周某雙老人。
周某雙說,2002年開始,他把房子租給了黃某祿,2006年到期后,黃某祿繼續承租,根據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書》,這次租期為三年,從2006年11月6日至2009年11月5日,租金每年1萬5千元。
周某雙說,今年房屋到期,他不打算繼續出租,要求收回房屋,但黃某祿拒絕,黃某祿要求周某雙補償裝修費30多萬元,才能把房子給他。
周某雙說,屋子出租7年,租金才10萬多元,自己還要賠20多萬?
周某雙說,簽訂合同時,也沒說裝修費還得業主補償。黃某祿建議他到法院起訴。周某雙說,對方是律師,官司能打過他?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上黃某祿。黃某祿說,根據《物權法》規定,周某雙必須得補償自己的裝修費,裝修費有30多萬,自己已經給周某雙講解了法律常識,告知他可以到法院主張訴訟權利。
昨日,記者就此事咨詢了遼寧省大義律師事務所的宋省有律師。宋律師說,關于租賃房屋裝修費用問題,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解決。房屋裝修后長期使用的,到期后裝修費應當折舊,裝修拆除;短期使用的,可以協商把裝修費折價,短期一般指3年以內。
昨日,記者在周某雙出示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書》上,并沒有看到雙方約定裝修費由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