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劉先生將自己位于朝陽區雙花園南里一區的一套建筑面積為120.95平方米的房屋委托中介出租,在中介的幫助下,租賃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以3300元/月進行出租,租期為1年,業主采取押一付六的形式,并約定第七個月的月初5日之前交納下半年的房租費用。 基于經紀公司在
近日,劉先生將自己位于朝陽區雙花園南里一區的一套建筑面積為120.95平方米的房屋委托中介出租,在中介的幫助下,租賃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以3300元/月進行出租,租期為1年,業主采取押一付六的形式,并約定第七個月的月初5日之前交納下半年的房租費用。
基于經紀公司在租賃過程中提供服務,劉先生同意支付經紀公司服務傭金3300元。但在租賃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客戶中途提出退租。此時,劉先生要求客戶賠償違約金并要求扣除押金,但當時租賃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對這兩項并沒有作出詳細說明,劉先生并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
吳律師說,現在的中介費尋求法律途徑還是比較簡單的,因為雙方到底誰違約比較好認定,而且中介公司作為中間人,更容易協助解決糾紛。吳律師同時提醒自行租賃的雙方,出租方一定要審核承租方的穩定性,而承租方要審核出租方的安全性,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違約責任表達得清清楚楚。
租賃合同該怎么簽?中原地產三級市場部研究人士特將簽訂租賃合同時租賃雙方易出現矛盾糾紛的地方作了介紹,希望能給您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提供些許幫助。
首先,要明確中介公司服務傭金由誰支付,并且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一方違約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此時支付給中介公司的費用退不退還;
其次,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押金的用途,如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出現退租現象,業主可要求不退還押金或者如遇到承租戶將房屋內家具設施損壞的,業主還可要求將此部分修補費用從押金中扣除;
第三,違約金如何支付,支付多少,什么情況算是違約,違約金的支付時間等;
第四,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室內配套家用電器的詳細名目列出,并注明新舊狀態,還有水、電、煤氣的表數記清,以防日后因此類事情產生矛盾。
總之,以上四點對于租賃雙方來說,都是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易產生糾紛的地方,因此,租賃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權利、義務仔細分清,避免日后產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