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多數租房者租房時警惕性較高,但許多不法中介和少數房東仍會憑多年的租賃經驗,變著招數等你上鉤。尤其是那些初次租房和不了解市場行情的租客,很容易被騙吃虧。以下是幾位租房者親歷的租房陷阱,希望能讓您有所借鑒。 陷阱一:口說無憑 受騙人:黃小姐,銀行職員
雖然多數租房者租房時警惕性較高,但許多不法中介和少數房東仍會憑多年的租賃經驗,變著招數等你上鉤。尤其是那些初次租房和不了解市場行情的租客,很容易被騙吃虧。以下是幾位租房者親歷的租房陷阱,希望能讓您有所借鑒。
陷阱一:口說無憑
受騙人:黃小姐,銀行職員
對策:當面約定或錄音取證
孫先生是黃小姐的老房東了,然而當黃小姐租期已滿要求退房的時候,孫先生卻怎么也不肯退還黃小姐租房時的1500元押金。原來,黃小姐房租快要到期前打電話通知房東要求退房,同時約定下周末雙方進行租金及水電等費用的核算。當時孫先生滿口答應。然而,核算當天,房東卻提出,核算之日已經超出了合同所簽期滿之日6天,要求黃小姐按超租半月計算,扣她近800元押金。原來,黃小姐早在合同到期前就已搬了出去,只是由于工作繁忙的緣故將約定結算之日定在周末。房東卻一口咬定黃小姐和他說的是周末搬離,而不是結算。口說無憑,成了黃小姐的死穴。
專家提醒:對于一些重要事項的約定,最好當面簽訂書面協議,或錄音備份,切不可因熟識或以前打過交道隨意輕信對方,上了對方矢口否認的當。
陷阱二:演雙簧
受騙人:陳小姐,IT職員
對策:與房主簽協議
張先生和女友準備把一套兩居室出租。當陳小姐、中介與張先生的女友達成意向后,由于陳小姐急于落腳,便沒等房主張先生回來簽訂協議,而與聲稱是張先生妻子、實際是張先生的女友,匆匆簽訂了租賃協議,便于當天下午匆匆搬了進去,同時交給中介一個月房租作為中介費。張先生回來后,卻要求提高租金,理由竟是他與該女友尚未結婚,女友沒有決定權,之前與其女友達成的協議一律作廢。
專家提醒:租房時,事先要問清即將發生的口頭協議或書面協議由誰負責,最好與房產證上明示的房主或“法定房東”簽訂協議,切不可由對方唱著雙簧把你騙得團團轉,或陷入“二房東”的陷阱。
陷阱三:貍貓換太子
受騙人:鄭先生,學生對策:不與為謀
鄭先生相中某中介推薦的一套房(后來得知此房房東并無出租意向),并在中介交了定金,同時與房東達成口頭意向,約定次日簽訂租房合同。
然而第二天,房東卻說,別人出的租金更高,他已經收下了別人的定金。同時,他說他在附近還有一套同樣的房準備出租,而且租金可以便宜一些。然而當鄭先生去看房時,此房的條件與第一套房卻相差甚遠。
專家提醒:遇到耍花招的房東,一定不要圖省事或為賺小便宜,跳入別人事先挖好的陷阱中。這時候,拒絕與放棄,是最好的選擇。
陷阱四:打“時間差”
受騙人:從小姐,護士
對策:主動出擊
退房的時候由于水電煤氣、電話等單子有個滯后效應,所以往往不可能一次結算清楚,隨后雙方會約定一個時間再結算。通常房東會事先預收一部分押金。而從小姐,在退房后第一次結算時,由于疏忽,沒有讓房東在清查屋內的物品后簽字,等到第二次結算前,房東搬走了部分電器,并說是從小姐租房時丟失,因此要求其賠償。
專家提醒:房東拿著“時間差”很容易做文章,租房者在交房時一定要讓房東清查屋內物品,并留下清查字據。同時,遇到麻煩時,要訴諸法律解決,而不是忍氣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