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結婚交全年租金 倆月后新郎解約獲支持 法官提示───VWp廣州房產律師網去年9月14日,急于租房結婚的張某與表哥胡某口頭約定,暫租胡某的一套一居室住一年。他倆約定9月20日交房。當天,張某交給胡某一年的租租房結婚交全年租金 倆月后新郎解約獲支持 法官提示───
去年9月14日,急于租房結婚的張某與表哥胡某口頭約定,暫租胡某的一套一居室住一年。他倆約定9月20日交房。當天,張某交給胡某一年的租金1.2萬元。
去年9月19日,張某發現該房內仍有許多雜物未清走,急于布置新房的他便另租他房。同年11月20日,張某通知胡某解除合同,并要求胡某退還房屋租金1.2萬元。遭到拒絕后,張某隨即起訴了胡某。
大興法院經審理,判決胡某退還張某9個月的房屋租金9000元。法官析案
郝書利法官:我國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不定期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隨時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張某與胡某雖然口頭約定房屋的租賃期限為一年,但因雙方未采用書面形式,故該房屋租賃協議為不定期租賃,張某與胡某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鑒于去年11月20日,張某已經通知胡某解除合同,胡某對此也予以認可,故該房屋租賃合同已因張某的通知解除行為而解除。據此,胡某應返還張某剩余房屋租金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