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元旦假期最后一天,家住南岸下浩董家橋的姚先生卻高興不起來,原來租賃戶竟不辭而別,拖欠了1200元房租不說,還將家里弄得一片狼藉。
房東的電視遭抱走
據姚先生介紹,今年9月初,經熟人介紹,自己將南岸董家橋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子,租給了一名在外做裝修的男子,每月400元租金。因為是熟人介紹,雙方很快就達成了口頭協議,對方很爽快地支付了500元的定金,等租期結束再將余下的房租支付。
昨日,因為租期快要到了,姚先生事先給租賃戶打去電話,想詢問對方是否繼續租房,但打了一個上午,電話始終打不通。
“我有點不放心,就去租賃屋看,哪曉得屋內一片狼藉。”姚先生稱,之后,他來到房內看到,地上放著20多個酒瓶,紙巾、果皮、瓜子全堆在地上。
“更讓人生氣的是家里的毯子、柜子都被人扔在地上,連家里唯一值錢的電視也被人抱走。”姚先生有些氣憤地說。
房客電話打不通
“雖然不是自己的屋,但也不能亂來。”有些生氣的姚先生在出租房內,繼續撥打對方電話但仍然打不通。隨后,姚先生向鄰居們打聽到,已經有段時間沒看到這名租賃戶回來過了。
“房間臟了可以打掃,電視是舊的也不值錢,但對方的行為確實讓我生氣。”姚先生說,因為是熟人介紹,他也沒有過多的詢問對方信息。在此,他也提醒其他市民,租房時,一定要簽訂正規的合同。同時,對承租方一定要小心把把關,這樣對自己和租房者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