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中山市發生了一起因頻繁更換女友,被房東要求做租賃登記的糾紛事件,該事件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房屋租賃登記的相關要求又是如何呢?請看本文詳細介紹:
該事件的起因是租客李先生在其居住在該房主的出租屋期間,連續更換了三次女友,并且每一任女友都與李某一同在該出租屋內同居,一住就好幾個月,房東要求租客李先生配合對其女友的相關信息進行登記,但遭到李先生的拒絕。李先生認為,這是自己的私生活,房東無權進行干涉,于是,雙方便為了房屋租賃登記的事情爭吵起來。
上述事件中的房主是否有權要求租客進行相關信息登記?
《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強調,屋主有義務登記租住人員信息,并報派出所或流動人口部門,反之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居住在出租屋內的流動人員除了在入住24小時內要登記信息外,超過三日的要辦居住證。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房屋租賃登記的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答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答訂后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還須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房屋租賃證》。
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托的機構審查,并頒發《房屋租賃證》。
第十七條 《房屋租賃證》由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賃憑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第十八條 嚴禁偽造、涂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