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近日,一位老大媽來到李滄區法院,情緒激動地要求立案告自己的兒子以便要回自己房子。在立案法官地耐心接待下,老人說清了事情的原委:幾年前老人的房子拆遷,老人便把拆遷置換的房子和拆遷費等在子女間進行了分配,其中一個兒子分得了新房,約定老人享有該房的居住權。現在,兒子竟把老人趕了出來,不讓老兩口繼續居住。
據青島市李滄區法院辦案法官介紹,此類由于老人過早分家析產而引發的家庭糾紛呈上升趨勢...
上訴人(原審原告)陳燕,女,1970年11月12日出生,漢族,海南省文昌市錦山鎮恒產村人,原住萬寧市國營東和農場東風隊,現住文昌市錦山鎮恒產村。
上訴人(原審被告)張光碧,男,1935年10月8日出生,漢族,海南省文昌市錦山鎮上洪村人,文昌市湖山供銷社退休職工,現住文昌市錦山鎮湖山墟湖華路001號,系張謀的父親。
上訴人(原審被告)韓月鳳,女,1948年2月16日出生,漢族,海南省文昌市錦山鎮上洪村人,現住文昌市錦...
導讀:分家,顧名思義,把一個家分開,分成若干個家。一個完整的家解體,幾個新的家庭成立、誕生。分家,主要是分財產。財產中,主要分固定資產和資金。俗話說:“樹大分杈,子大分家。”由此可見,父母主持為子女分家是一種習慣,在以前漫長的時代里,“分家”是常見的現象。下面,就由滬律網小編帶您去了解一下分家析產到底有何法律性質:
一、分家析產的法律性質。
對于分家析產的法律性質,...
近日,在潮南區法院的調解下,原告朱強順與被告朱烈欽、朱烈堅父子分家析產糾紛一案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二被告當庭履行大部分欠款。原、被告六年多來視若仇人的父子關系,經過法官教育疏導和耐心調解,終于冰釋前嫌,消除積怨,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原告朱強順與被告朱烈欽、朱烈堅系父子關系,他們于1999年5月達成分家析產協議:原告朱強順分得“下山虎”厝一座,被告朱烈欽、朱烈堅分得三幢樓房連帶樓后樓地二...
本院于2008年5月1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張1X}訴被告{陸0X}、{張1X}、{張1X}、{徐2X}分家析產糾紛一案,依法由審判員孫正新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與被告{陸0X}系父子關系,{陸0X}與{張1X}系夫妻,被告{張1X}是他們的兒子,被告{張1X}、{徐2X}系夫妻。現原告要求將持有的滬集宅(浦93)字第0500079號上海市農村宅基地使用證上登記的南面兩層樓房二上二下和北面的棚舍平房三間進行析產分割。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
A某與Z某原為夫妻,2005年經法院判決離婚。婚姻存續期間以近60萬元購置本市x區xx路xxx弄xx號的別墅一套,房款均以支票轉賬方式支付,支票的出票人為第三人上海xx有限公司,分三次支付。該房屋登記為A某和Z某共同共有。第三人公司系Z某與其母出資設立。離婚時,該房屋權屬未作分割,2006年A某委托律師代理析產訴訟,上海xx有限公司以第三人名義向法院申請參加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訴爭房屋權屬歸其所有。經A某申請,法院委托有...
我鎮居民張某老夫婦及其兩個子女共同共有兩處房地產,但只有其中一間取得了權利證書。鑒于張某及其中一個兒子已相繼去世,婆媳之間就繼承分割房地產引起訴訟。法院于2007年審理后認為未具備分家析產的條件,故僅判決處理已取得權利證書的那間房產繼承權歸屬。但由于另一處未取得權利證書房地產長期由媳婦、孫女二人居住,且屬危房,亟需重建,以致婆媳之間再就分割房屋事宜的糾紛,一直未能解決。
年初,小欖鎮司法所在...
俗話說:“養兒防老,有備無患。”可謝某夫婦卻因“一碗水沒有端平”,引發了四個兒子拒絕盡贍養義務的鬧劇。日前,區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贍養案件,及時化解了矛盾。
家住楊村鄉某村的謝某夫婦現已年逾七旬,早在2003年9月,兩老為考慮日后的生活,邀請親屬早早立下分家協議,將其一生積累的兩幢房屋(一新一舊)和家具等財產分割給四個兒子。協議約定:新房屋一幢歸老大和老二所有,老四因需建房舊...
上訴人李媛雁因與被上訴人張勁濤分家析產糾紛一案,不服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2006)西法民初字第177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子2007年2月7日受理此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依法報請本院院長延長本案審限三個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一審判決確認:原告張勁濤與被告李媛雁原系夫妻,1997年12月1日登記結婚。1999年6月2日,雙方以被告李媛雁名義購...
導讀:俗話說,樹大分枝,兒大分家。子女長大成人,特別是成家后一般都會分開另過,有的則是家庭成員之間有矛盾不愿共同生活,有的則是父母過世后,兄弟之間的分家,這樣自然就會涉及分家析產的問題。從法律的角度說,如何看待分家析產行為?
不論是長輩給晚輩們分家析產,還是兄弟間的分家析產,由于牽扯到經濟利益問題,有的處理得好,有的則由此引發矛盾和爭執。因此,分家析產時應注意如此幾個事項:
一、是要把...